邂逅棉布旗袍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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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里,清晨浴后穿上旗袍,理齐每一个领角襟边;穿上旗袍后,我把过肩的长发盘上,别上桃木发夹,带上平日存放着的,生日时别人送的玉躅,这样的我不喜欢走在闹市区,虽然我素面朝天,一身素衣,但我知道这也是一种触目,有太多人看我,虽然个中多是欣赏,但我会在那些触目的打量中惶恐,羞涩,这是穿上旗袍后更显文弱的我所不愿的。我喜欢走到不远的菜场去,买一串黄桷兰,别在襟扣处,让这件棉布旗袍不仅有花形,亦有花香,朴素的花,自然的香,与这布旗袍才是匹配的,那些奇花名香反而不适合了。 因为穿上旗袍,我不至于弯腰驼背,一个人闲居家中也有好的形态和好的心境,我喜欢在这时取出散发出书香与花香(我喜欢在书中夹上花叶)的书或杂志来读,或学外语,或做家事,并认为只有这样读那么美的文,那么美的诗才契合,还有那么美的双十年华。 在追求前卫和“酷”的时代,我思慕古典,崇尚传统,不为附庸风雅,我从小喜欢诗词歌赋,大学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我的古典是由心及形的。作为一个正当妙龄的都市女孩,当时我还没有真正恋爱过,我还固守着一颗比我身着布旗袍走在人海中还让人惊异的崇尚古典隽永的真爱的心,而不是逢场做戏的“快餐爱情”,我觉得那如同一季流行的前卫时装一样,只会是昙花一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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